为保障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及下属公司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,客观、公正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相关事项的公允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行政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,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,为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法定评估事项提供服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选聘评估机构项目
1. 核心服务内容:根据公司需求,开展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资产减值测试评估,评估基准日拟定为2025年12月31日。
2. 服务要求:(1)评估机构需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《行政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,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,按时出具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评估报告;(2)建立健全项目质量控制体系,落实各环节质量管控措施,确保评估业务质量;(3)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,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,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,防范信息泄露风险;(4)积极配合公司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核查工作,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和说明。
自评估机构中标并签订合同之日起,至完成本项目约定的全部评估服务内容止。
1.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2. 为证券业务活动提供服务的,须已依法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;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资质,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。
3. 拥有专业的评估团队,团队核心成员需具备相应的评估师执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;团队配置能满足本项目工作需求,具备与本项目评估标的相匹配的相关行业评估经验;内部管理规范,质量控制体系健全有效。
4.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,未被财政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处以行政处罚、纪律处分;近3年监管部门质量检查结果良好,无重大质量问题(需提供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)。
5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近3年内无重大财务风险。
6.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评估独立性的关联关系,且未为公司提供与本项目评估服务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服务(需提供书面承诺);能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,保障评估工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。
7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。
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4日。
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至现场(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30层)领取招标文件:
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相关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(加盖公章);
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。
2026年1月14日17时,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。
提交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30层
提交方式:现场提交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r_board@hrcentury.cn。
1.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:(1)资格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备案证明等);(2)技术方案(含团队配置、服务流程、进度安排、质量控制措施、信息安全管理方案等);(3)报价方案;(4)类似项目业绩证明;(5)内部管理及质量控制制度说明;(6)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、独立性承诺、信息安全承诺;(7)评价要素相关证明材料(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)。
2. 投标文件需一式2份,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。
2026年1月15日10时整,地点为公司会议室。
公司将组建评标委员会,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。评价要素包括资产评估费用报价、资质条件、执业诚信记录、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、工作方案、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、信息安全管理、风险承担能力水平、相关项目经验等内容。其中,质量控制水平的分值权重不低于40%;若本项目为重大资产评估项目,评估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%。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有效的投标文件单独评价、打分,汇总各评分因素得分后,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。
评标结束后,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拟选聘资产评估机构、评估费用将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。
招标人: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富泽人寿大厦30层
联系人:公司财务部
电话:010-65009170
1. 本次招标活动严格遵循《行政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》规定,坚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不设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,不为个别投标人量身定制选聘条件。
2.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,无论投标结果如何,公司均不承担该等费用。
3. 本招标通知未尽事宜,详见招标文件;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,以招标文件为准。公司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中,将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。
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
2026年1月4日